3儿童的发展权
3.1儿童发展权概述
儿童的发展权(D evelopment Rights)是指儿童拥有受教育的权利(包括正规和非正规教育),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、智力、精神、道德、个性和社会性的权利。发展权的主要内容如下:儿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。教育目的应该是最充分地发展儿童的个性、才智和身心能力,培养以人权、基本自由、本土文化、各国文化、男女平等、自然环境等方面的尊重(第28条、第29条)。
儿童享有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接近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信息权利(第17条)。
儿童享有娱乐、休闲的权利(第31条)。
儿童享有自由参加文化生活和艺术活动的权利(第31条)。
儿童享有思想、信仰、宗教自由的权利(第14条)。
儿童享有个性发展(包括社会性发展和心理健康)的权利。(第5,6,13,14,15条)。
儿童享有国籍权和姓名权利(第6条、第7条)。
儿童享有健康和体能被听到、重视或采纳的权利(第12,13条)。
儿童享有和睦家庭的权利(第9,10,11条)。
基础教育
人所接受的最基本的教育。包括小学阶段、初中阶段甚至高中阶段(或职业教育)的教育。
3.2儿童友好学校
儿童友好学校是让獐式和老师、家长一起创造一种他们喜爱和接受的环境,通过儿童参与可以逐渐改善环境的学校。儿童友好学校具有下列特征:促进儿童自尊和自信;以儿童中心的学习活动;禁止任何暴力形式(包括体罚、讽刺和辱骂);尊重儿童的多样性;性别平等;鼓励家长、社区与学校合作,为儿童成和建立一个良好环境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、英国救助儿童、国际计划等已经在中国建立了一些儿童友好学校。
3.3非正规教育
有许多儿童因为贫困、家庭负担(如需要照顾患病家属或照顾弟妹等)、家务劳动、路途遥远等原因不能到学校上学。非正规教育针对这些儿童的需求,采用灵活的教学方式,教给儿童基本知识和实用的生存技能。这些儿童不会在教室里上课,可能也没有固定的上课时间和老师。但他们会在社区里、儿童中心、甚至家里接受适合他们的教育。
3.4儿童社会性发展
有时也称作为儿童的社会化,它是指儿童在一定的社会中获得个性和学习社会规范的过程。比如,儿童从小要学习如何生活、如何与别人交往、怎样爱别人、怎样接受别人的爱等等。相反,儿童也会学到不喜欢什么人或看不起什么人,比如看不起其他种族的人等。这些都是儿童的社会化过程。